2024-09-18 马俞安 精彩小资讯
马新贻八字混杀
一、八字格局
马新贻(1819-1870),清末湘军将领,字丹臣,号云龙。其八字为:
丁亥年 乙酉月 丙子日 乙巳时
本命为丙火,生于酉月,金旺木衰,火气又遭克制,故八字偏弱。四柱中印星弱而透出,偏官混杂,形成"八字混杀"的格局。
二、八字混杀
"八字混杀"是指八字中有多个偏官,且无正官或正印制约。偏官主权力、争斗,八字混杀者性格刚烈,行事果断,具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和攻击性。
马新贻八字中乙巳时柱财官相生,劫财生比肩,形成劫财、比肩、偏官同透之局。偏官混杂,说明其内心压力大,常有小人暗算,且容易招致是非官司。
三、八字分析
马新贻八字火弱金旺,食伤通关受阻,导致其脾气暴躁,性情急躁,容易与人发生冲突。八字混杀,又无印星化泄,官杀克身严重,说明其一生多波折,仕途坎坷。
命中虽然有财星透出,但被劫财、偏官相克,且财星入库,说明其财运不佳,容易因钱财纠纷招致祸端。
四、凶煞应验
马新贻一生确实坎坷多舛,官场争斗不断。同治九年(1870年),马新贻因与洋务大臣李鸿章不和,被其唆使捻军夜袭大营,惨遭杀害。
其八字中的"八字混杀"格局,应验了其性格刚烈、官场争斗、祸端来临的人生轨迹。
马新贻诛杀结拜兄弟之谜
清末淮军将领马新贻,曾效力于曾国藩麾下,威名赫赫。在其功成名就之时,却接连诛杀了两位结拜兄弟,引发了各界诸多猜测。本文将尝试揭开马新贻这一令人费解的行为背后的原因。
一、诛杀骆秉章
1. 背景:马新贻与骆秉章同为淮军将领,素有恩怨。骆秉章曾在湖北任职时,对马新贻态度傲慢,对其升迁有所阻碍。
2. 导火索:咸丰十一年(1861年),马新贻升任浙江巡抚,骆秉章则接任湖北巡抚。马新贻认为骆秉章在自己升迁的关键时刻落井下石,怀恨在心。
3. 结局:同治元年(1862年),骆秉章在湖北病逝。马新贻被指控投毒害死骆秉章,骆氏家族亦上疏弹劾马新贻。朝廷派曾国藩调查此事,马新贻被暂时革职。
二、诛杀蓝继鹏
1. 背景:蓝继鹏是马新贻的结拜兄弟,曾跟随马新贻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后因功升任福州将军。
2. 导火索:蓝继鹏在福州期间,与马新贻因军饷分配等问题产生矛盾。马新贻认为蓝继鹏背叛了他,心中渐生芥蒂。
3. 结局:同治三年(1864年),马新贻派人刺杀蓝继鹏,将其全家屠杀殆尽。
三、诛杀动机
马新贻诛杀结拜兄弟的原因至今仍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1. 权欲熏心:马新贻功成名就后,权欲膨胀,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不惜除掉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人。
2. 恩怨情仇:马新贻与骆秉章、蓝继鹏之间存在恩怨纠葛,为报复或消除阻碍而下狠手。
3. 政治斗争:马新贻与其他淮军将领之间有派系斗争,诛杀结拜兄弟可能是出于政治目的。
马新贻诛杀结拜兄弟一事,是清末历史上的重大疑案,至今仍未有定论。其背后复杂的动机和纠葛,给人们留下了无穷的猜测和反思。
一、
马新贻,清朝咸丰年间重臣,历任安徽巡抚、两江总督等职。关于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忠直刚正,有人则指责他贪赃枉法。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史料,客观评判马新贻的为人。
二、早期经历
马新贻出身贫寒,早年参加科举,两次落榜后投身军旅。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马新贻奉命平定,因功升任知府。
三、为官清廉
担任地方官期间,马新贻以清廉著称。他严禁贪污受贿,清查吏治,整顿赋税,深得百姓拥护。咸丰八年(1858年),他升任安徽巡抚,依然秉公执法,不畏权贵。
四、平捻立功
咸丰九年(1859年),捻军在安徽境内肆虐,马新贻受命剿办。他采取分兵围剿的战术,迫使捻军首领张乐行投降。此战大获全胜,马新贻因功加太子少保衔。
五、两江总督
咸丰十年(1860年),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军务。他继续推行清廉政策,整顿吏治,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稳定了江南地区的局势。
六、遇刺身亡
同治元年(1862年),马新贻赴上海查办洋商走私案,途中遭到变乱分子刺杀身亡。他的遇害震惊朝野,清廷追赠其为太子太保,谥号“忠烈”。
七、争议与评价
马新贻生前死后都颇受争议。有人称赞他忠直刚正,清廉为官,平定捻军有功;也有人指责他贪赃枉法,为人跋扈,遇害是咎由自取。
八、客观评判
从史料来看,马新贻在早期为官清廉,平捻立功,是一位有能力的官员。他也有贪赃枉法的劣迹,而且为人刚愎自用。因此,对他应做出客观评判,既肯定他的功绩,也指出他的不足。
九、
马新贻是一位复杂而有争议的人物。他在为官清廉和贪赃枉法这两方面都有表现,在平捻立功和遇刺身亡这两件事上也留下了不同的评价。历史的真相往往是多面的,对于马新贻的为人,需要辩证地看待,不片面夸大,也不刻意贬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