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张泽夕 精彩小资讯
巴中市枣林镇八字村低保名单
一、贫困户名单
1. 王某
2. 李某
3. 张某
4. 陈某
5. 孙某
二、低保对象名单
1. 刘某
2. 郑某
3. 杨某
4. 赵某
5. 周某
三、低保享受标准
按照巴中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注
1. 以上名单由八字村村委会核实无误。
2. 如遇特殊情况,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可调整低保名单。
3. 低保资金按时发放,严禁挪用、克扣。
巴中市2020农村低保发放标准
一、保障对象
1. 年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家庭成员;
2. 年满16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3. 年满60周岁的农村家庭成员。
二、发放标准
巴中市2020年农村低保发放标准为每月300元。
三、发放方式
低保金通过银行卡或其他便捷方式发放。
四、特别规定
对于特困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其他说明
1. 农村低保人员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2. 农村低保标准每年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 枣林镇开展低保名单公示
为保障精准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巴中市枣林镇积极开展低保名单公示工作。
2. 公示时间和地点
自2023年 1月1日起,低保名单在枣林镇政府及各村委会公示栏公示10个工作日。
3.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
(1) 低保户基本信息:姓名、年龄、住址、残疾情况等。
(2) 低保享受情况:低保发放时间、金额等。
(3) 申诉途径: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或申诉的,可到枣林镇政府反映情况。
4. 监督和反馈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对低保名单的准确性、公平性提出意见建议。可通过枣林镇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
5. 温馨提示
枣林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低保审核和发放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帮扶。